人权诠释应该全球统一/因国而异 正方一辩开篇陈词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判,对方辩友,大家好! 开宗明义,我方认为,人权诠释应该全球统一。 应该是一种价值判断,说的是全球统一的人权诠释是值得我们所提倡的、并为此不懈追求。 首先,人权诠释并非一成不变。人权简单地说,是人的基本权利。确切地说是人生而为人所拥有的权利。人权概念最早源自于欧洲,多个团体、数个国家都为它的初期发展奠定了基础。现代意义上的人权概念以 1948年的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为标志。联合国对人权旧有的概念进行了扩充和再定义,并伴随着人人平等观念的普及,人权中的人不再是男人、白人,而是不分种族、性别、语言、宗教,提倡全人类之人权,与基本自由之尊重。近几十年,人权概念因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参与而进一步得到完善,并将发展权、和平权和受教育权等纳入其中。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权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转变、人类观念的更新,在不断发展、变化,以更加符合人类的共同需求。这就为人权诠释的全球统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普通意义上的人权概念,有二层含义。第一是人权诠释,二是人权实现。人权诠释是对人权的解释和说明,是对基本原则的阐发。而人权实现是人权的具体落实,即各国的人权立法和司法。而今天命题探讨的是前者,是在人权基本原则的层面上应该全球统一。因为人权诠释不等于人权的具体落实。我们说人权诠释应该全球统一,是说我们应该确立人权作为人类尊严之根本,在全球推广。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要求各国创造实现人权的条件,让人类能有尊严,而自由地活着,等等内容。 第三,认识人权诠释不等于人权实现才能在现实层面上坚持人权诠释的全球统一,也坚持人权实现上的因国而异。这样才能推动人权在全体人类的普及和推广,又防止以人权高于主权为借口的国家干预。只有统一了人权诠释,才能促进民族觉醒,让没有人权意识的民族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有一样东西叫人权。同时,也为正在为争取人权的民族提供奋斗之目标、努力之方向。而那些践踏人权的行为,也只有统一的人权诠释才能为谴责与批判提供依据,为弱势群体的保护提供支持。同样,只有认清人权诠释不等于人权实现,才能名正言顺地反对人权高于主权,因为它是在人权实现的层面上的干预。它是对人权实现法律层面的干预,而不是对人权内涵的诠释和探讨。可见人权诠释不等于人权实现,所以我们才能既推进人权的全球推广,又阻止主权干预。人权诠释又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