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概念:法律规范四项检验状态标识(机加、总装、油漆、铸件),实现一个目标(质量可控率达到 100%)。1 适用范围 1.1 适用于本公司成品、半成品、零配件、毛坯件等(以下统称为产品)的日常标识管理。2 职责2.1 技术质检部负责厂内产品的标识管理工作,做好产品质量原始检验记录;2.2 生产部门负责根据完工检验状态标识,完成产品下转、入库或废品堆放等工序;2.3 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数目的清点,按标识对产品及零部件进行分区存放;2.4 销售部门做好产品发货原始记录,跟踪产品市场流向。3 机加产品的标识管理3.1 机加零件工序完工或全部完工后,要求做好检验状态标识,使该零件在生产流程中便于识别区分。3.1.1 工序完工的检验标识:单件、小批合格零件用记号笔在每个工件上打“√”并注明转序内容,如:车完后标识“√”打在外圆,注明“车转”;插键完后写“插转”;铣键完工后“√”打在键上;批量合格件在转运箱或上层工件上面醒目位置写上“车转或铣转共 X 件”等。3.1.2 机加全部完工的检验标识:单件、少量机加件用记号笔在每个工件打“√”; 批量件在转运箱上层工件上醒目写上“合格共 X 件”。3.1.3 不合格件应与合格件分开存放,不合格件由检验员用记号笔在工件上明确标识“废”、“返工”、“返修”等。工件返工、返修后再进行复检,然后作出相应标识并消除原不合格标识。3.2 部分轴类、轮类、座类、联轴器、机头等工件机加完工后要求打钢印检验标识。标识的位置应在零件便于观察或装配后能看到的非配合表面,要求字迹清楚、醒目,并且做到每类零件标识位置一致。3.2.1 合格件及返工、返修后合格件打钢印“2”号;让步接收工件打钢印“4”号,标识为“4”号的工件未经允许不得作为配件发货。3.2.2 MY 系列半联轴器,钢印“2”号打在径面刨槽处;MY320 十字滑块合格件直接打供方代码,如:屹泰打钢印“1”号,鑫坪打钢印“2”号,江海泵业打钢印“3”号;让步接收件打“4”号加供方代码,如“41”表示是屹泰单位的让步接收件。3.2.3 主轴类和棒机轴承箱体钢印标识由年号加生产流水号组成,如:“11006”即表示 11 年加工的第 6 件。3.2.3.1 公 司 现 行 要 求 打 钢 印 编 号 的 轴 类 零 件 包 含 有 : 棒 机 主 轴MBJ30A、MBJ45、MBJ45A、MBJ65;破裂机轴 LF 系列、PCH 系列、LFM 系列等;单双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轴 DLJ 系列、S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