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QLSerer 中如何写存储过程 1、设计存储过程 几乎任何可写成批处理的 Transact-SQL 代码都可用于创建存储过程
2、存储过程的设计规则 存储过程的设计规则包括: CREATE PROCEDURE 定义本身可包括除下列 CREATE 语句以外的任何数量和类型的 SQL 语句,存储过程中的任意地方都不能使用下列语句: CREATE DEFAULT CREATE TRIGGER CREATE PROCEDURE CREATE VIEW CREATE RULE 可在存储过程中创建其它数据库对象
可以引用在同一存储过程中创建的对象,前提是在创建对象后再引用对象
可以在存储过程内引用临时表
如果在存储过程内创建本地临时表,则该临时表仅为该存储过程而存在;退出该存储过程后,临时表即会消失
如果执行调用其它存储过程的存储过程,那么被调用存储过程可以访问由第一个存储过程创建的、包括临时表在内的所有对象
如果执行在远程 Microsoft® SQL Server™ 2000 实例上进行更改的远程存储过程,则不能回滚这些更改
远程存储过程不参与事务处理
存储过程中参数的最大数目为 2100
存储过程中局部变量的最大数目仅受可用内存的限制
根据可用内存的不同,存储过程的最大大小可达 128 MB
3、限定存储过程内的名称 在存储过程内部,如果用于诸如 SELECT 或 INSERT 这样的语句的对象名没有限定用户,那么用户将默认为该存储过程的所有者
在存储过程内部,如果创建存储过程的用户没有限定 SELECT、INSERT、UPDATE 或 DELETE 语句中引用的表名,那么通过该存储过程对这些表进行的访问将默认地受到该过程的创建者权限的限制
如果有其他用户要使用存储过程,则用于语句 ALTER TABLE、CRE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