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说明一、为切实做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有关工作,特作出如下要求:1、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仅限1 人参加开标会议。2、请各供应商人员提前30 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走专门设置的供应商进出口通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3、请各供应商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 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4、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5、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6、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并做好乘坐公共交通期间的防护。7、为了做好供应商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附后)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因上述等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磋商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随之变更。附件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投标企业(供应商)委托授权人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所在单位家庭住址参加项目外地来淄住址自驾车牌号疫情观察信息( 2020 年 1 月 15 日以来)是否有跨市旅行史是否有跨省旅行史是否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接触是否与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呈阳性)确认前3 日有密切接触是否与病例(含确诊、疑似、轻症病例)发病前3 日有密切接触是否乘坐公共交通(含飞机、动车、公交、出租等)及相应航班、车次、线路、车牌号其他需说明的情况申报承诺及签章我单位承诺所派人员上述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期间, 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严格服从现场检测、 问询、登记,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投标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授权人(签章) 20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