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1、必须审查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人是否持有法人授权的相关证明(如授权委托书)。 2、了解发包单位法人的有关概况(如营业执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方式、你所要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等证件 3、盖章时一定要求发包单位或有独立企业法人分公司,盖合同专用章或者行政公章,外地来本地承揽工程的企业要盖住所地办事机构的合同专用章或者是行政公章,不能盖项目部或其他公章。 4、假如你在订立合同时有重大误解,使合同明显显失公平,就应当与发包方协商另行签订或补充签订个别条款。假如对方不同意,你必须在一年内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约定的解决合同纠纷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5、假如订合同时授委托人因其他原因不在场未能签字,但有其他无代理权的人代为签字,你应当在一月内请求发包方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追认。 6、假如发包方授权的合同签定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就无效。以防合同履行后对方申请撤消。 二、怎样认定无效条款 合同法中第 53 条规定免责无效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在实践中常常遇到劳务承包合同约定对民工偷盗、打架处罚的条款,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因为,对偷盗和打架的处罚是公安机关的职权,不是企事业单位的职权,发包方只可向公安报案,但无权力处罚。 三、其他应注意的几条 1、双方应在合同每页签字或者盖章,以防止一方更换某页的某项条款。 2、合同订立后,假如有个别条款要修改或者补充,必须在双方持有的合同上同时同内容修改,并且在修改内容的后边由修改人或签定人签字认可。 3、合同中约定了工期,但是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符,若推迟日期,双方必须就推迟原因补充说明或另行约定工期。 4、合同中对零星用工工值应特别约定。 四、劳务合同在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应该另行约定工期。假如增加的项目工程内容合同中无法体现劳务费,就劳务费价款还应另行约定,以防止在结算时发生争议,工程量变更最好用图纸证明和书面证明。 2、工期变化,假如因天气变化、机械故障、停水停电、图纸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前置工序的影响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均应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