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建工总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制:安全监察部校核:审核:时间:2024 年 3 月北京建工总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第一章目的与宗旨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北京建工总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及考核工作,仔细学习和宣贯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适应我公司项目进展的要求和生产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集团公司和北京建工总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经公司讨论决定成立北京建工总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并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生产、防火安全领导决策机构,并通过各职能部门对本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全面的领导和管理、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第三条 本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必须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综合管理”的方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火安全工作。按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仔细推行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管理。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担任主任,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技术总工担任常务副主任,分别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领导工作。副主任由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及公司各分管业务副总经理担任,由安全监察部、施工管理部、科技质量部、财务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工会、经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第五条 党委书记根据《安全生产法》个党章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承担与总经理相同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察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办公室由安全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经营部、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在业务上受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正、副主任由公司报上级部门备案。第八条 公司下属各分公司亦应成立相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分公司、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