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南京工业大学餐饮经营服务管理协议甲方:南京工业大学 乙方: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法律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餐饮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卫生安全、品种多样、美味可口、质价相符的主副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经营服务的场所及面积:二、经营服务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资源使用费及付款方式:四、风险保证金(违约保证金):五、经营的范围:六、其他约定: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符合餐饮经营服务的房屋和相应配套的设施设备(附清单)
2、向乙方按成本核算的方式提供水、电、汽供应
3、根据《食品卫生法》、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南京工业大学学生食堂管理质量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对乙方经营服务的餐厅内外环境及器具卫生、食品卫生、人员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销售价格、供应品种和数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执行奖惩
4、监督乙方使用的主副食原材料等实行统一集中招标采购,按《关于全校学生食堂实行统一集中采购暂行办法》(南工校后[2024]3 号文)执行
5、使用微机售饭(菜)系统对乙方的食堂(餐厅)经营收费进行集中财务管理,乙方按每月报表进行定期结账
6、定期不定期地收集听取师生和学校相关部门对食堂(餐厅)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指导乙方改进经营管理和做好经营服务保障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7、按规定按时收取乙方使用期内的水、电、汽费和资源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8、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设备和附属设施进行管理
对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擅自改变结构、用途、转租、转包等行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对经营不当造成设施、设备和附属设施损坏,有权要求赔偿
10、给予乙方在校园内经营服务运行中可能的支持帮助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以满足学校师生餐饮需求为经营服务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