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秀洲人才公寓集体租住协议书 编号_______出租方:嘉兴市大成人才公寓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嘉兴市秀洲人才公寓入住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住人才公寓签订本协议。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将人才公寓______幢公寓房,房号为 共___ 间出租给乙方,以上房间仅限符合秀洲人才公寓租住条件的对象本人居住。乙方安排人员入住须经甲方审核,按规定办理入住登记手续。第二条 租住期共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第三条 乙方保证在租住期间不改变公寓房用途,不得转租、转借、转让和安排给不符合条件的他人居住,自觉遵守《嘉兴市秀洲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实施细则》和履行本协议。第二章 租金、水电费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结算第四条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拾天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履约保证金后方可安排人员入住。第五条 乙方在租住期内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水电费和其他收费。租金:按公布的当年最新租金标准 元/月收取(如租期内调整租金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水费、电费:按嘉兴居民用水用电统一标准收取,网络宽带、有线电视使用费按约定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按公布的当年最新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公寓房______元/月(如租期内调整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每个季度缴纳一次以上费用,每季第一个月的 10 日前交清,逾期在乙方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15 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第六条 乙方租住期满,应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结清所有租金、水电费等费用。 第三章 公寓房的使用和维修第七条 人才公寓及公寓房内配备的所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保护公共设施和正常使用房内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第八条 人才公寓为周转住房,乙方不得自行进行装修;不得擅自将公寓房的设施移位或改装;不得随意变动公寓房内的电线、宽带网络管道位置、家具设施的摆放位置或搬离公寓房。第九条 乙方在租住期间,发现公寓房设施出现或发生阻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 12 小时内进行维修。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公寓房内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