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保护制度简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包括: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原材料来自本地区,并在本地区根据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起源地理标志(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主要源自《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和 WTO 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协议)。法国是最早实行原产地保护的国家之一,距今已有 100多年的历史。这种保护制度造就出法国葡萄酒的世界著名品牌——香槟酒和干邑酒,在保护产品质量、信誉,维护果农、酒商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形象,促进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国际公认 。WTO-TRIPS 协议中的第 3 节、第 22 条 1~4 款,把地理标志与商标、专利、版权并列,是针对具有鲜亮地域特色的名、优、特产品所实行的一项特别的产品质量监控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特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只允许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加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名称销售,鲜亮地标示了产品原产地域,清楚地告知消费者该产品来自何地,保证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2、表明了产品的质量信誉。地理标志产品大多数是地方特色产品,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品风味稳定,特点突出。3、反映了一个地域历史。地理标志产品作为一种自然和人文资源,是一种历史的客观存在,既是稀缺的,也是不可再生的。对这些产品进行地理标志保护,就是保护历史,保护传统和文化,保护民族精品。 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进展 自 1999 年开始,我国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作为应对“入世”、扶优扶强的重要措施正式予以实施。2024 年 6 月,为了法律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特色,国家质检总局在总结、吸纳原有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于 2005 年 7 月15 日开始施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充分体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注册程序、统一标志和统一标准等“五个统一”的原则,也标志着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在我国的进一步完善。 随着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不断深化,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给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