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0000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 3104 标市政管线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 3104 标管线保护管理,进一步法律规范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职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结合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 3104 标工程的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市政管线是指供水、排水、燃气、燃油、热力、电力、通讯、照明、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工业物料、公共视频监控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内容包含施工阶段市政管线保护的管理、明确管线保护工作流程。第四条 对有可能损毁、侵占、破坏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的施工,施工单位需严格根据国家、地方性法律法规和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完善审核审批调查处理等相关手续,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第二章 施工阶段市政管线保护第五条 施工阶段市政管线保护是指因结构施工、地面注浆加固、施工降排水、放坡开挖、道路恢复、顶管施工等需要所进行的—1—管线保护。第六条 施工阶段地下管线保护形式主要包括:原位保护、悬吊保护、破管悬吊保护(主要针对通信管线、电力管线)临时迁改保护等。第七条 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管线排查责任制度,指派主管安全副经理或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标段内管线保护工作;现场施工、技术、监控量测等管理人员根据施工、监测方案组织施工,并督促施工班组严格对管线进行准确确认,实施保护性施工。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管段内的管线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市政管网综合布置图并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管线破损、损毁、堵塞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主管安全副经理或安全总监任副组长;明确小组各组成人员分工,定期组织各级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及技术交底,并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第九条 施工单位编制的管线保护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成立应急组织架构,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建立应急联络机制,应急物资的备用与生产调度指挥等。 第十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根据设计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组织对施工范围内管线进行详细调查,完成书面的调查核实报告、按规定编制管线保护专项方案并完成相关审批。调查报告、保护方—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案纳入施工开工验收条件重点内容。现场监理将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