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JF-2024-069 合同编号: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合同 定作人: 承揽人: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制定 年 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定作人(甲方)承揽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维护保养的电梯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对《电梯维护保养设备信息表》(见附件 1)、《电梯维护保养金额明细表》(见附件 2)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应急服务
第二条 维护保养内容乙方应当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的规定至少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和应急服务,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 维护保养标准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法律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法律规范》(GB 7588)、《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法律规范》(GB 16899)等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第四条 维护保养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 30 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维护保养费维护保养费可依据《天津市电梯维修工程预算基价》DBD29-781-2024 的标准核定,合同价格为( 元× , 元× )总计: 元(人民币) 大写: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支付时间、方式(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三)发票开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