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保证措施制度1、安全保证措施制度1.1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1.1“安全生产”是一切施工的前提条件,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我们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后附框图。1.1.2 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检查机构设置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保障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各作业队也选配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员,随时随地在现场检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1.1.3 贯彻 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的管理体系文件,实施标准化管理,建立安全管理手册。1.2 施工现场及临时工程安全保证措施制度1.2.1 施工现场总的制度1.2.1.1 项目部主要领导应亲自挂帅,从一切服从于建好工程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现场管理的力度;1.2.1.2 施工便道要达到线型顺直并加铺沥青面层、边沟流畅和“雨天不沾泥、晴天不扬尘”的要求;1.2.1.3 逐块逐段对全线“安全文明施工”的标语、标牌等进行全面调整、统一标准和布局;施工场地所有的宣传标语、口号应尽量统一大小,悬挂方向不得横七坚八;1.2.1.4 根据要求所有进场施工及管理人员一律应配戴统一的安全帽,每个工区尽可能的统一。1.2.2 便道、便桥施工安全措施制度1.2.2.1 在原有公路路段施工时,及时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设立必要的交通标志,及时发布交通公告,确保原有公路的安全和畅通。1.2.2.2 施工现场与现况道路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在交通干线沿线,若道路与路边挖坑或原地面的高差小于 1.5 米,采纳警示桩方案,间距 3 米,若高差大于 1.5 米,则采纳铁皮防护方案。1.2.2.3 各种材料运输提前制定运输计划,运输避开在交通高峰期进行。1.2.2.4 与已建道路交叉的地段及通航便桥上,设立统一的施工警示标志,标牌,夜间设置发光标志,并设立专职保畅人员负责疏导交通,确保交通畅通。1.2.2.5 派专人维护施工合同段内现况和临时道路,发现破损及时修复。1.2.2.6 上现况路行驶的施工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作到文明行车。1.2.2.7 桥梁施工时,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设立安全保护措施,梁体吊装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道路畅通和安全。1.2.3 路基工区制度1.2.3.1 各交叉路口(含取土坑便道与主路交叉口)设置统一标准(有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