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杭州市地方标准规范 DB3301/T0005—2012)养老机构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人员配备、日常管理、护理等级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各区、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 1 部分:通用符号MZ008-200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JGJ122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民政部第 19 号令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起居、康复训练、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机构,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养老院、福利中心、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等。3.2老年人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的人称老年人。3.3住养老人指自愿签订入住协议后,入住养老机构接受服务的老年人。3.4养老护理员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3.5社工社工是社会工作者的简称,是指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利用个案、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社会服务人员。4 基本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民办非企业登记,并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福利(养老)机构设置批准书》。养老机构的建设应符合 JGJ122 的规定的要求。应遵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符合[民政部第 19 号令]《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 MZ008-2001 的要求。5 基本服务要求5.1卫生服务每天清洁居室卫生,每周应进行大扫除一次。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定期消毒。每天开窗通风一次以上,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无异味。保持老人服装得体、干净。5.2膳食服务膳食服务应符合以下要求:1. 建有老人食堂,食堂应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2. 炊事员和食堂服务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3. 每周有食谱,一周食谱不重样,荤素、干稀搭配合理;注意饭菜的保温;一日三餐适时开饭;4. 根据老年人的需要,制作软食、流质及特殊饮食,尊重少数民族习惯,根据需要分灶供应;5. 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