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政发〔2024〕43 号县政府关于加强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长效管理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加强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长效管理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执行。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关于加强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长效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长安如东、和谐如东建设,全面提升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23 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3 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 号)、《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轮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全员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训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24]37 号)、《如东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东政发[2024]67 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培训工作长效管理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进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进展理念,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培考分离”的原则,引导全县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创新培训方式,法律规范培训考核行为,强化培训监管,夯实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事故防范能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通过法律规范的培训教育,全面推动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将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努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水平,实现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全覆盖。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持有《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和《如东县职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转岗、重新上岗和新录用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确保全县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