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置房交接上房补充协议甲方: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阮家村村民委员会乙方:山东鸿顺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经经甲乙双方协商,为尽快实施阮家村社区安置房上房交接及旧村拆迁进度,甲乙双方在交房标准方面做出如下约定:安置房具备水、电、路通的条件下,达到上房标准。具体标准如下:1、主体:多层为砖混结构,商业沿街及小高层为框架结构。2、内墙:1:1:6 打底,混合砂浆抹面3、外墙:1:1:6 打底,40mm 厚挤塑聚苯板保温,两遍腻子,乳胶漆及外墙面砖装饰4、门窗:钢质进户门、木质套装门、塑钢卫生间门、钢质楼宇门、中空玻璃塑钢窗、钢制管道进门,车库门、储藏室门5、地面:水泥砂浆地面6、卫生间:瓷砖墙面装饰,顶棚为涂料饰面7、厨房间:瓷砖墙面装饰,顶棚为涂料饰面8、给水、排水:PPR 给水,PVC 排水,洁具齐全。9、电气:普通灯具、开关插座齐全10、室内挂式暖气片11、室外:道路为砼路面、绿化为植被草皮12、小高层配备电梯一部,除 63#、64#楼地面为毛地面,内墙粉刷为两遍腻子外,其余同上。13、供水:深水井,分户水表到户。14、供电:农用电。电表业主自备安装。15、燃气:开口安装费由村委负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6、供热:开口费由村委负责;鸿顺公司负责小区内管网安装。17、有线电视:开口费由甲方负责。18、电话:开口费由甲方负责。19、其他未约定内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原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交房标准以本协议为准。甲方签章: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阮家村村民委员会代表人签章:日期:乙方签章:山东鸿顺集团有限公司代表人签章:日期:第三方签章:曲阜市小雪街道办事处代表人签章:日期: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