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客运服务中心门面房租赁经营合同书甲方:特克斯县客运服务中心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客运中心门面房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门面房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 甲方将客运中心门面房(一间)租赁给乙方
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 承包基数第三条 门面房每月租金为 500 元(伍佰元整),全年租金合计为 6000 元人民币(陆仟元整),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租金
承包期间,门面房水、电费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章 承包期限第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五条 合同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1 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
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甲方权利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收费标准进行审核监督并进行卫生检查
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第七条 甲方义务一、向乙方提供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二、努力为乙方制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的正常供应
三、当客运中心需宏观调整房屋用途时有权提前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一、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但必须保持设备完好
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