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前镇岔河小学“好家长”评选方案为仔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指示精神,营造争做好家长、争当好榜样的良好氛围,经学校讨论确定,在全校开展“好家长”评选活动,特制定《邹城市城前镇岔河小学“好家长”评选方案》如下;一、评选范围邹城市城前镇岔河小学的在校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 二、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一)校级(共 77 位) 1-6 年级每班学生人数的 10%(四舍五入)。(二)镇级(共 12 位)2-6 年级每班从校级优秀家长中推选 1 名。(三)市级(1 名) 从各班推选的一名镇级优秀家长中择优推举 1 名。三、评选标准 (一)德育为先。注重孩子的思想品德教育,尤其是民族情感、爱国情操、集体观念、社会公德的培育,引导孩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以身示范。家庭和睦,家风优良,举止文明,敬业进取,有健康的生活情趣、较高的道德素养,为子女做好表率。(三)教子有方。能够主动引导、鼓舞、敦促学生刻苦努力、积极上进、涵养品德、关怀集体、阳光健康。避开依分取人。(四)关怀教育。注重家校联系,能够正确认识家校责任,主动承担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加家校活动,关怀学生成长,关怀、支持、配合学校工作及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四、评选流程第一阶段(9 月 28 日—9 月 30 日):宣传申报。班主任通过家长会、班级微信博客等形式发布评选要求等信息,鼓舞广阔家长积极参加评选。各位家长或者学生对比“好家长”条件自我申报。 第二阶段(10 月 8 日—10 月 9 日):班级评选。各班主任与任课老师根据好家长主要事迹,结合平常家长和学生的表现,初步评选出校级“好家长”人选(每班学生人数的 10%),并将“好家长”汇总表发学校邮箱。各班级从校级“好家长”中择优推举一名家长参加镇级“好家长”,将《好家长汇总表》以及《济宁市“十万好家长”申报审批表》(反正面打印)报学校教导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第三阶段(10 月 10 日):学校评审。由各办公室主任、教研组长、分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班递交的资料按分配的名额评出市级“好家长”。第四阶段(10 月 11 日):学校审核上报。学校由校委会负责对上报的各级“好家长”审核。第五阶段表彰奖励,宣传家长事迹。学校对评选出的“好家长” 拟决定在期中考试前后或年终家长会上颁发证书,以示鼓舞,并将好家长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