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媒体发布协议重庆北站广告位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甲 方: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总公司重庆分公司乙 方: 重庆唐码传媒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有偿使用本协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发布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事宜生成如下协议,就甲方同意出租其合法拥有的广告位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一、合作内容1、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偿取得甲方广告位的管理运营权,供乙方开展广告代理服务。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费用。3、具体广告位位置、规格如下:(1)、位置: (2)、媒体形式:(3)、媒体规格: 1、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偿取得承揽甲方广告位的安装制作并有偿取得管理运营权,供乙方开展广告租赁代理服务。乙方将在甲方龙头寺火车站第一站台五站台建设、安装制作广告灯箱两包柱6534根。乙方严禁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广告位整体经营权全部转让给其他经营商。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向甲方支付费用。3、具体广告位位置、规格、工程要求等见附件。(1)、位置:重庆龙头寺火车站第一站台五站台(2)、媒体形式:广告灯箱包柱3465根 二、租赁合同期限本 合 同 合 作 期 限 为 2 2 年 , 起 止 时 间 为 : : 2024 2024 年 5 12 月 1 日至 2024 201 年 4 11 月 30 日 ( 具体起 租计 算时间以乙方实际建设完毕双方签订的补充 协议为准 ) 。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相关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累计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项下广告媒体的使用费总额为 RMB: 元(大写 )。本 协 议 约 定 项 下 第 一 经 营 年 度 广 告 位 使 用 费 总 额 为 RMB : 元(大写: 整)。自第二年起按每年 的比例逐年递增,则本协议约定项下第二年广告媒体的使用费总额为 RMB: 元(大写: 整)。第一年1,计RMB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1、 包柱广告位场地租金:第一年(2024.12.1-2024.11.30)RMB10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第二年RMB1100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该租金中不包括包柱建设、广告制作、安装、维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税款,不包括相关的审批费用,乙方须承担上述费用。22、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银行转账支付,甲方不接受乙方非即期承兑汇票。3、付款排期、时限及金额具体为:广告发布排期付款时限广告发布费(元)以上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