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店面出租合同书出租方:曾秋华(简称甲方)承租方:郭满根(简称乙方)甲方将位于天玉路曾秋华私家三个店面(二层)出租给郭满根老板经营酒家生意,就有关事宜双方协定如下:一、租金:年租金额计陆万元(三个店面二层),一次性付清其款后方可入店使用。二、租期:暂定三年,第一年从 2024 年 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2月 10 日止,即壹年。以后每年租金均按当年市场行情双方面定,三年期满后,甲方可以向外招租,在同等价位情况优先乙方,时间顺延。三、乙方自己装修,在不破坏墙体和结构条件下乙方自主。四、乙方在经营途中,如实在开不下去,应保证甲方租金不受损情况下,同意乙方转让,但甲方一定要到场。五、甲方提供水、电开通方便乙方经营生活使用,但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六、乙方在经营途中请注意防火防盗,保护好财产,退租时,办好交接手续,结清水、电、卫生等费用。最后甲方顺祝乙方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并合作愉快!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签字生效。甲方: 联系电话: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