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废 弃 地 承 包 合 同 书甲方:富裕县富路镇永太村村民委员会乙方:董立国甲方将位于永太四队北废弃取土坑,经甲方两委讨论、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将该废弃地竞价承包(竞价发包此废弃地有关事宜,详见会议记录)给乙方
达成如下协议:一、位置:废弃地(取土坑)位于永太村四屯北
二、面积:以实际批复面积为准
三、期限:承包期限叁拾年(自 2024 年 5 月 5 日起至 2043 年 5 月 4 日止)
四、承包费: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
00 元),一次性交付
五、权利义务1、双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同;2、乙方必须在此废弃土地内建设厂房;3、在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征用此地时,按国家政策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方可执行;4、在建厂房上项目国家如有优惠政策归乙方享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合同期满,如土地继续发包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
6、办理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照,有乙方办理,甲方协助
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并双倍赔偿所收的承包费用,及乙方的投入;2、乙方违约,甲方不赔偿任何损失;3、乙方必须在三年内建厂,如三年内未建厂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乙方投资甲方概不负责;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时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条件下达成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农经站存档
甲 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〇一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