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香 港 街 ( 商 铺 )广告整合推广服务合同合同双方甲方:东莞市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东莞市极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 香港街(商铺) 项目整合推广服务事宜,于 2024 年 08 月 26 日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各方信守
一、委托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该项目广告推广打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并组成服务团队(详见附件二)全面负责项目阶段的各项服务
服 务 期 限 : 自 2024 年 08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为 期 4 个 月
( 如 服 务 期 顺 延 , 则 可 协 商 续签
)二、整合推广服务费用及付款期限本合同 4 个月总收费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含税)
1、第一次支付:合同签定后 15 日内支付乙方¥ 20000 元整,即人民币贰万 元整; 2、第二次支付: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 支付余款,¥ 10000 元整,即人民币壹万 元整
( 备 注 : 以 上 费 用 不 涉 及 : 模 特 费 、 景 观 及 人 物 拍 摄 正 片 费 、 制 版 费 、 印 制 打 样 费 、 印 制 菲 林 费 、印 刷 费 、 电 台 及 电 视 广 告 拍 摄 录 制 费 、 CAD效 果 图 ( 含 高 质 量 户 型 图 ) 绘 制 费 、 导 视 系 统 制 作 费 等
)三、陈述与保证1、 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在本合同中作出的所有陈述均为真实的,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
2、 甲方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均已获得充分的授权
3、 甲方签署本合同以及行使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未且不会违反其已签署的其它任何合同或、注册成立的批准或登记档、其章程、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或政府命令
4、 甲方为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