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当代中国户籍制度的改革过程分为形成、演变、初步改革和改革深化四个阶段, 所称“当代中国户籍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逐步形成和进展的一套以户为单位、以人为对象的户口管理制度,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户口统计、常住人口管理暂住人口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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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化及其特点 从 1992 年开始,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到一个新时期
首先,有关公民定居落户的规定更加自由
一是实行了婴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
新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对以往出生并要求在城市随父落户的未成年人可以逐步解决其在城市落户的问题,学龄前儿童应当优先予以解决
二是放宽了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
对已在被投靠的配偶所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公民,应当根据自愿的原则准予在城市落户
三是男性超过 60 周岁女性超过 55 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可以在其子女所在城市落户
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人员,需要返回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原籍投靠配偶、子女的,应优先予以解决
( 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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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 其次,公民迁移进城的限制在逐步打破
一是规定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的公民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凡在城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合法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已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可准予在该城市落户
二是放宽了到小城镇落户的条件
1997 年 6 月 10 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该试点方案,已经在小城镇就业、居住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人口,可以在小城镇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 http://www
aisixiang
com ) 再次,流动人口管理开始有序化
1995 年 7 月 8~11 日,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