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填写说明:【】中选择内容,以划式删除,对于合同空白部分,三方不作约定时,应划去以示删除
合同三方当事人:卖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地址: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联系地址:经纪方: 营业执照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方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的地址为: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应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准)
第二条 卖方持有该物业之权属证明(房产证号: )(国土证号: ),同时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处分权,出售该物业并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该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该物业按销售,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该成交价不因市场价格以及有关部门测绘面积的变动而改变,且成交价已包含该物业之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楼费等相关费用
第四条 买方应根据附件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将楼款支付给卖方,同时买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查看该物业,故对该物业的座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及物业维修基金情况等均予以认可,买方不得借此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本合同约定项目的义务
第五条 此次交易所产生税费根据【房地产交易所规定由买卖双方各付各税费】【 工 】的方式交付
如在签订本合同后产生法规变更或税费变化,若各付各税的,则买卖双方按政府规定各自承担风险,但如合同约定所有税费由一方承担的,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