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常州市行道树技术规程 第一章 总则 1
1 为加强绿化行业的技术管理,规范城市行道树种植、养护作业流程,提高全市行道树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规及我市绿化实际,制定本技术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行道树的规划、设计、种植施工及养护管理
公园、单位、居位区等内部道路的行道树管理可参照此规程执行
溧阳、金坛、武进、新北区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与管理 2
1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行道树的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制定市区行道树的建设规划,负责制定全市行道树的管理规范、养护及更新复壮计划,负责对全市行道树进行技术指导,并具体负责市管景观道路行道树的养护管理和违章执法
2 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道路行道树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负责制定辖区内行道树的管理规范、养护及更新复壮计划,并具体负责辖区内道路行道树的养护管理
3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负责所管辖道路行道树的违章执法
4 各级行道树管理部门应落实行道树建设与管理专项经费,并应纳入城市长效管理经费管理
5 城市各类道路应根据道路类型及特点种植行道树
因道路管线、安全等原因致使无法种植行道树的,应采取其它办法(如布臵箱体绿化等形式)增加道路绿量,改善城市道路景观面貌
6 城市道路行道树建设工程移交时应由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共同组织验收交接
移交道路的行道树各项指标应符合本规程
7 城市建设及各类新建管线应当避让现有行道树
城市建设对行道树生存及生长造成较大影响时,应由建设单位及市、区两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论证,采取合理施工方案及措施,保护行道树资源
第三章 术语 3
1 行道树:指为了绿化、美化、遮荫、防护等目的,在道路两旁成排成行栽植的树木
2 乡土树种:指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