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出口灯具安規标准 本标准经本人收集整理,可作为参考标准和资料。 首先是各种灯具标准及特殊要求简介 ㈠EN 规格 各种灯具标准及特殊要求简介 1、CE 产品 从1995 年起输入欧盟产品实行CE 制,即生产商必须保证所生产产品完全符合欧盟相关指令且制作CE 文件后就可贴CE 唛出口欧盟,不再需要任何认证。欧盟政府通过抽查方式控制产品质量,如检测出产品不符合相关指令,即制造商将面临处以大额罚金及禁止产品进入欧盟的处罚。 ①.适用于灯具产品的欧盟指令主要有(注:有些产品除下列指令外,还需符合其它指令) A.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 73/23/EEC: 工作电压为50~1000V 的灯具必须符合EN60598 安全标准。 B、电磁兼容指令-EMC Directive 89/336/EEC: 灯具必须符合EN55015 电磁兼容标准及其它如电流谐波、电压足失落等标准。 C.包装指令-Directive 94/62/EEC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灯具包装必须符合此指令文本要求,主要内容有不能使用保利龙 ployform,重金属含量不能太高等。 ②.现行EN60598 标准(常用部分) EN60298-1:2000 Luminaire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它包含了工作电压为0~1000V 灯具的所有安全要求及测试项目。 EN60598-2-1:1989 Specification for fixed general purpose luminaries 指明 EN60298-1 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一般目的的固定式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EN60598-2-4:1998 Portable general purpose luminaries 指明 EN60298-1 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一般目的的移动式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EN60598-2-6:1995 Luminaires with buil-in transformers or converters for filament Lamps 指明EN60298-1 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带内置火牛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EN60598-2-10:1989 Specification for portable child-appealing Luminaies 指明EN60298-1 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儿童感兴趣的移动式灯具,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EN60598-2-23:1997 Extra Low voltage Lighting systems for filament Lamps 指明EN60298-1 中的哪些条款适用于特低电压灯具(Ⅲ级灯),同时说明该类灯具的某些特别要求。 ③.CE 文件的主要内容:整灯测试报告、主要电气零件的测试报告及相关质量控制文件(如图纸、IQC 验货报告、生产线测试记录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