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投资管理体系,法律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和经营管理制度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运用自有及受托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加投资管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须在遵守本制度前提下制定各自的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纳集体决策、科学管理、分级负责、实时跟踪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第五条 投资管理的总体目标:(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法律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确保公司业务稳健运行和资产安全完整,实现可持续进展
第六条 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健全性原则
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二)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三)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式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章 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第七条 公司投资项目一般应具备如下特征:(一)较高的成长性;(二)成熟的商业模式;(三)优秀的管理团队;(四)领先的市场地位;(五)合理的投资价格;(六)较强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第八条 原则上公司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为主要投资方式
第四章 投资分类及决策权限第九条 公司的投资审批应严格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内部规章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