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千寻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书甲方: 乙方: 深圳市千寻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241202合同书甲方: 乙方: 深圳市千寻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 合作内容、时间、地点1
甲 乙 双 方 经 过 相 互 协 商 , 于 2024 年 月 日 决 定 举 办 活动,由乙方提供:(1)
时间:2024 年 月 日-2024 年 月 日共计 天
二、 费用及结款方式1
甲方向乙方支付 费用¥: (人民币 )、 费用¥: (人民币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共计:¥ (人民币 ),不含税金及住宿费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税票则须另外支付 6% 税金¥ (人民币 )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以 方式向乙方支付 50%定金¥ (人民币 )
剩余 50%款项¥ (人民币 ),甲方于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周内以 方式结清
甲方需提前彩排,须向乙方支付人员演出费用总额的 50% /天
三、 甲方责任1
甲方保证提供乙方演出场地时间的正常使用,且保证乙方在使用该场地(包括进、退场,以及排练)、舞台及设备布置期间不受任何非政府部门第三方的任何干扰,若因为此类因素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由甲方负责;2
甲方负责协调有关该场地活动的一切相关部门的报批手续;3
甲方应负责乙方在甲方演出地点的人身安全(仅含演出时的其他人为因素,排练以及私人时间除外);4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视甲方违约,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 乙方责任1
乙方需在演出规定日期内进行本合同所规定之项目,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活动未能如期进行或活动日期有所变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将视作乙方违约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
演出人员须准时到达演出现场并做好一切相关演出准备工作;3
乙方在演出中不得破坏甲方场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