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三板定增,律师能做什么所谓“新三板定向增发”,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本文所称“股票发行”亦仅指“定向增发”
新三板定增,律师能做什么
新三板知识新三板的融资功能是吸引众多中小企业挂牌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定向增发作为主要的融资渠道尤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所亲睐
根据股转系统公开披露的市场快报统计:2024 年全年,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累计 329 次,发行数量 26
52 亿股,募集金额人民币 132
09 亿元; 2024 年 1-3 月,股票发行累计 216 次,发行数量 12
02 亿股,募集金额人民币 78
14 亿元(以上数据引自股转系统网站 http://www
cc/marketnewsmouth)
所谓“新三板定向增发”,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本文所称“股票发行”亦仅指“定向增发”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细则》)及相关指引的规定,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发行须由主办券商和律师事务所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书面意见,因此新三板定向增发与挂牌转让、重大资产重组等将成为律师事务所在新三板市场的常规业务
本文拟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 4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2024 年 12 月 30 日发布施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 4号》)、《关于加强参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的监管问答函》(2024 年 3 月 20 日发布,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备案监管问答函》)等针对律师事务所对股票发行业务出具书面意见的要求,就律师在新三板定增业务中应关注的核心问题作简要梳理
一、《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 4 号》的基本要求根据该指引第七条规定,律师应在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本次股票发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