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新法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法律规范(试行)》要,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xx 年中小学办学行为督导评估量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实行有力措施,严密组织自查,严格根据自查要求,仔细组织了办学行为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组织到位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处为成员的法律规范办学行为自查领导小组,以保障自查工作公平、公正、实事、有效地开展
二、仔细学习讨论,确保认识到位,细致仔细自查
在自查过程中,总结出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查找出了一些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在落实自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本着“自查为改进,自查为提高,自查增信心”的原则
积极开展学校法律规范办学自查工作,真正把自查的激励作用发挥出来,该法律规范的法律规范,该改进的改进,该保留的保留,该提高的提高,通过自查查找不足,通过自查明确学校、老师今后的努力方向
三、自查具体情况: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通过自查发现,我校各个年级都能根据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严格做到了“五要五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检测要求,不准随意增加检测次数
(二)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
学生每周上课 5 天
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 6 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小学 40 分钟
严格执行市教育局节假日放假通知,从不占用课余、星期天和节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课;老师无有偿家教现象
严格控制学生早晨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