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主办券商全程指引主办券商是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主办券商的简称,是指取得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在新三板现有的交易机制中,主办报价券商是被定格为中介机构,承担着推荐挂牌、信息披露督导、代理投资者进行股份报价转让、投资者风险提示、终止挂牌等重要职能
主办券商在新三板市场的运行当中处于中心枢纽地位,是新三板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主导者
主办券商是指取得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依据我国 《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 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应当依据该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未取得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得从事代办股份转让的业务
所以企业新三板上市和主办全券商合作是比不可少且非常重要的环节,可要注意喽
中国证券业协会为了规范主办券商的行为,专门制定了 《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管理办法》,就证券公司申请成为新三板主办券商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
一、取得主办券商资格的条件根据《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证券公司申请业务资格,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相应资格
具备协会会员资格,遵守协会自律规则,按时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或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后运营一年以上;同时具备承销业务、外资股业务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2、经营稳健
最近年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8 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 亿元;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 3、业务部门
设置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管理部门,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该项业务的日常管理,至少配备两名有资格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