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目录•一、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职责•二、医疗废物的分类•三、医疗废物的包装及转运•四、医疗废物检查内容及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4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6月16日施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8月14日卫生部讨论通过,10月15日施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10月10日发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11月20日发布《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年5月27日发布,6月1日施行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机构部门职责•1、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院长: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2、各科室科主任及护士长为责任人
•3、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组织业务培训、进行业务指导、检查、考核,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4、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发生的意外事故作出相应的应急反应
•5、医、护、药、技、员、工等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维护者
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
•6、医疗废物处理专职(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制度,避免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6、各科室第一责任人为各科室科主任及护士长,详见院发〔2017〕54号文件
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分类•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10月10日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了我国医疗废物分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