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特约商户受理翼支付业务协议书甲方:[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乙方(特约商户):[ ]鉴于:(1)乙方希望受理顾客的翼支付业务;(2)甲方同意作为收单机构,将乙方作为其特约商户,为乙方受理翼支付业务提供配套支持服务;(3)甲方作为翼支付业务运营机构,同意直接接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安置在乙方的 POS 终端
为了促进翼支付业务的进展,为广阔翼支付用户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特约商户,通过与甲方系统连接的 POS 终端实现受理翼支付业务达成协议如下:一、定义(一)POS机具:特指非接触式POS终端,可受理以非接触方式进行数据交互的含有翼支付账户信息的介质,协议中此类介质特指中国电信RFID UIM卡
(二)翼支付特约受理商户:是指已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同意受理翼支付业务的合法经营的个体户和企事业单位
二、业务受理条款 1、受理翼支付业务 1
1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的顾客以 POS 方式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的交易
2 乙方在接受翼支付用户消费时,应提供折扣优惠
3 乙方必须开设资金结算账户
2、权利及义务2
1 甲方作为提供翼支付业务的运营机构,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及义务:(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2)向乙方做好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服务;(3)向乙方提供账款、手续费及商户交易手续费清算数据及报表;(4)向乙方提供甲方自有的 POS 机及其配件,应收取押金,押金于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乙方;(5)委托专业化服务公司对乙方进行定期回访,对乙方收银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安放的 POS 机具进行维护、保养; (6) 对发生的交易差错或需调整的账务,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并经查实后,及时为乙方做相关处理;(7)有权对收单业务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