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 告 代 理 合 同甲方:陕西华东金城投资进展有限公司乙方: 陕西百川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经营的框架广告媒体上发布甲方的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广告媒体内容:1、媒体类型:电梯间2、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相关确认内容及画面/附件,加盖甲方公章,经乙方审核,甲方所发布内容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内容进行画面制作
3.媒体形式和规格:媒体形式: 电梯平面媒体媒体规格:350mm*500mm/450mm*600mm 媒体数量:【项目宣传】 本合同项下乙方用于发布甲方广告的框架平面广告媒体所涉及的客户位数量和位置以本合同附件为准
二、发布规格、时间及费用(详细投放计划请见附件及刊播确认单)发布时间发布城市发布数量(个客户位)总发布费(元)2024
15-2024
15西安20084000
00备注:1、此价格包括壹次画面制作费用(如次数外需要更换画面,制作及更换费用为 10 元/张);2、提供 10%的电梯实景监测发布图片;3、此价格不包括发布画面设计费用;4、乙方同时向甲方同期赠送 8%点位; 媒体发布费用:总价包括合计人民币¥:84000 元,即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
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位租金及广告审批费用、广告画面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维修、税金、媒体日常管理费用及政府税收等相关费用
甲方除此费用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广告费支付方法:1、甲方在画面安装完毕后乙方递出监测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内支付合同价款 50%,合计:¥:42000
00 元即:肆万贰仟圆整;2、甲方在乙方发布期满且无其他违约情形后 3 日内向乙方付清余款¥:42000
00 元即:肆万贰仟圆整
3、付款方式:转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