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十 七 章 生 产 车 间 管 理 制 度一 、 生 产 车 间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生产秩序,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进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员工
第二章 员工管理第三条 在工作时间内,提倡所有员工讲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不利于工作的地域观念或行为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对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 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 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
每天上午8:30 前各班组将出勤情况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7:30 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 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 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根据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
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
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内,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可以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 上班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 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 天处理
第九条 客户或公司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员工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
员工集体出入车间时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户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嬉戏打闹、争吵打架,不准私自离岗、串岗,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 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好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 未经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