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蔬菜大棚承包经营管理合同书甲方:阜宁县东沟镇东崔村民委员会乙方:阜宁县涌祥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为进展农场蔬菜生产,增强种植户经营蔬菜大棚的责任心,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增加种植户经济收入,根据《蔬菜大棚基地承包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大棚的地点和数量甲方将坐落在东崔村八组的新建大棚基地的 001 号 400 栋钢骨架大棚承包给乙方
土地、大棚、机井及其配套设施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收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租和买卖
第二条 合同承包期限承包经营期限为 5 年,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
第三条 承包费、保证金、折旧费交纳时间及办法农场有偿提供棚膜,按三年折旧,每年收取三分之一折旧费,即每栋大棚每年折旧500 元,共 200000 元,乙方于种植季节结束后,足额交到所辖管理区或居民委
机井维修费及预交电费按大棚数量均摊,及时足额上交基地管理人员
合同签订时乙方每栋大棚交纳合同保证金 1500 元,共 600000 元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统一规划建设灌区、大棚高台、运输道路、配备机井、大棚钢骨架,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2、甲方统一制定蔬菜种植计划,同时统一制定栽培技术措施,并配置管理技术人员为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3、甲方无偿提供有机肥;4、甲方统一购进优良种子和苗木,并无偿提供乙方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1、依法享有承包经营大棚使用权、受益权,在合同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制定的“2024 年蔬菜大棚基地承包实施方案”,及服从甲方种植计划、措施,接受甲方生产经营监督检查;3、乙方必须加强对大棚蔬菜种植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4、乙方做好大棚基地的美化、亮化工作,保持大棚基地无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