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设施的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加强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临时设施管理工作,现结合公司现场临时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临时设施是指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娱乐活动室或农民工业余夜校及其他临时性建筑。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临时设施的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施工和现场管理。 第四条 本 规定制 定依据为《建 筑 施工 安 全 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分公司的主管副经理,应组织对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审核、评估确认 、批 准。 第六 条 各项目部负 责各自 项目范围内临时设施的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施工和现场管理。 第七 条 项目经理负 责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临时设施进行规划和实施。 第三章 临时设施的规划 第八条 项目部组建后,针对项目规模和现场环境,依据项目所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划,项目部在保证安全生产、符合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装备、满足经营、保证生产的指导思想进行规划,经分公司的主管副经理审核批准,在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已审批的规划方案进行采购、租赁和实施。 第九条 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临时水电设施、仓库)统一采用砖砌墙体,锌铁瓦盖顶或集装箱式、装配式活动板房,办公室、宿舍、仓库内外墙面批荡刷白,要求宽敞、明亮、整洁。 第十条 项目部临时设施规划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有效利用场地的使用空间,遵循公司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对施 工机械、生产生活临建、材料堆场等进行最优 化的布 置,满足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方便 生活和环境保护 的要求。 (二 )科 学 规划现场施工道 路 和出 入 口 ,以利于 车 辆 、机械设备的进 出 场和物 资 的运 输 ,并 尽 可 能 的减 少 对周 边 环境的影 响 。 (三)对施工区 域 和周 边 的各 种 公用设施、树 木 等加 以保护 。 (四 )临建围 墙、临建大 门 、临时道 路 、临时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