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的意见各市、县(市)体育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战略,指导和推进全省各地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加快覆盖城乡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群众体育健身权益、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现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 号)、《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 年)》等文件要求,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规划先行、分级负责,通过层层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依法进入各类城乡规划,为实现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合理布局、均衡发展,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步伐,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2015 年底,各市、县(市)完成《xx 市(县)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全省出台《山东省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
基本完成全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布局规划
二、规划要求(一)规划目标以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为基本目标,在城市社区建设“15 分钟健身圈”,建立符合各城市总体规划,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体育设施布局体系
“十三五”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小于 2
鼓励公共体育与公共文化、休闲功能复合,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二)规划范围设区市城区、各市(县)城区应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规划布局及建设引导,针对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提出不同的规划引导控制要求;对中心城区范围外各乡镇、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公共体育设施规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规划重点重点加强由政府投资、筹集或引导社会资金兴建,向大众开放,满足大众体育锻炼、观赏赛事以及运动员训练竞技需求的社会公益性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