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资产及经营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陕西咸阳金芙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 受让方(乙方):山东水利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 127 号北楼 3002 室 电话:0531-62331689 法人代表:郭秀生 根据《关于陕西咸阳污水处理项目合作方式的会议纪要》,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1、甲方占有的咸阳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和全部资产
2 、本合同所称转让经营权和资产是指南郊污水处理厂经营权、全部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流动资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
3、本合同所涉及转让资产的名称、品种、规格、质量状况、数量及资产状况详见由甲、乙双方共同制作《资产清单》(一式四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二、 收购方式与价格 经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甲方所售咸阳市南郊污水处理厂资产评估值 万元
甲方愿将其咸阳市南郊污水处理厂 60%的股权以人民币 9000 万元整(大写:玖仟万元整)转让给乙方;待该厂扩建 4 万吨时,甲方负责扩建工作并支付全部工程建设费用,四万吨扩建工程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支付 5000 万元整(大写:伍仟万元整)建设费用给甲方(其中 5000 万元包含收购 35%股权),并预留 5%股权给甲方股东白云
乙方收购甲方以上资产价格总额为人民币 14000 万元整(大写:壹亿肆仟万元整)
三、 付款方式与期限 1、 本合同签字生效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汇入人民币 1800 万元整(大写:壹仟捌佰万元整)
2、甲方将咸阳市南郊污水处理厂 60%股权、经营权、资产、特许经营权变更至乙方名下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汇入人民币 7200 万元整(大写:柒仟貮佰万元整)
3、余款 5000 万元整(大写:伍仟万元整)乙方应在正式接收咸阳市南郊污水处理厂 4 万吨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