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资产转让合同书甲方(转让方):贵州爱东电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薛峰乙方(受让方):贵州华宏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廖俊权 甲、乙双方就转让相关资产,经协商一致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资产情况甲方转让的资产系坐落于桐梓县燎原镇大关村甲方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部分机械设备、供电线路等(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1、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 万元)
2、支付方式:(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万元(¥:10 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充抵转让款
(2)协议签订后 15 日内,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款壹佰万元(100 万元)
(3)2013 年 11 月 25 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陆佰万元(600 万元);(4)2014 年 6 月 30 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转让款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佰万元(600 万元)
(5)2014 年 12 月 30 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转让款柒佰万元(700 万元)
三、资产移交时间1、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款后,甲方应于 10 日内停止生产,并在 15 日内移交甲方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办公楼旁的土地一幅(面积:约 40 亩),甲方保留几间办公室和职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员监督合同执行和配合,办理资产的相关事项,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甲方在 2 个月内处理搬迁厂房内的设备,同时在 15 天内办理移交全部资产
3、甲方资产移交后,相关风险责任即转移给乙方,从资产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电、通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转让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资产,包括生产经营权、资质、长期投资股权、债权债务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转让款,造成停产损失,乙方同意补让支付银行利息从 2013 年 11 月 25 日起分两个时间段支付,首次支付期为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