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荣刚跆拳道馆师资定向培训协议书甲方:荣刚跆拳道馆乙方:据甲方在跆拳道师资定向培训的承诺,对培训合格的跆拳道助理教练员,甲方将聘用乙方为贵阳市荣刚跆拳道馆的正式教练员,现就有关事宜与乙方协议如下:甲方的义务、权利:一、甲方义务:(1)甲方应严格根据聚龙跆拳道馆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助教身心健康,促进助教德、智、体全面进展,使其成为现代跆拳道馆教学急需的教练人才
(2)甲方提供训练、学习环境
(3)甲方聘请并经过“韩国跆拳道国技院”认证黑带和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教学能力的专职教练员授课,确保老师质量过硬,课程设置严格根据国技院标准讲授,保证课程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4)为了保证助教的实际教学能力,除理论教学外,甲方为助教提供教学实践期
(5)甲方承诺,助教经培训期满合格者,道馆为助教安排 3 个月教练员带薪实习考核期,实习期月薪 500 元(包吃不包住)
(6)甲方承诺 100%为实习期结束合格教练员留馆安置就业,道馆与毕业学员签定聘用协议书
(7)教练员定向培训为 2024 年 8 月 25 日—2024 年 2 月 25 日,教练员实习考核期为 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6 月 1 日
(8)培训费用¥3800 元(暂免,如培训结束乙方不与甲方签定雇佣协议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交 3800 元教练培训费)
甲方的权利:(1)对不遵守道馆规章制度,违法乱纪,情节严重的助教员,甲方将根据事实予以严肃处理,可以不予去安置工作岗位;无故旷课两节课以上者,甲方可以不予安置工作岗位;被令退学的助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交 3800 元教练培训费,不予安置工作岗位
(2)乙方中途退学,甲方不予安置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交 3800 元教练培训费,除特别原因外;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不能继续留馆学习的情况
(3)乙方学习期满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