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本表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当事人申请合同登记时填写使用
(软件著作权假如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A 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B 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
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涉及软件概况1) 若合同涉及的软件已经完成登记,应当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的软件名称、简称、版本号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号保持一致,若登记发生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请准确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如未做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此栏不必填写
2) 若合同涉及的软件没有登记,填写合同涉及的软件全称、简称和版本号,合同中没有明确软件简称的,则不填写
合同类型申请人应当根据情况,在著作权转让合同、专有权利许可合同登记中做出选择
转让方、受让方情况1) 名称(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名称;个人填写姓名;2) 国籍: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依法注册的国家;个人填写取得合法身份证明的国家;3) 身份证明注册地:法人和其他组织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详细注册地址;个人填写合法身份证明中的详细地址
4) 转让方或受让方为多个的,请点击相应的增加按钮,分栏填写
转让合同主要内容1) 转让权利范围:全部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 8 条规定的全部权利;部分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 8 条规定的一项或者多项权利
申请者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并参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在“全部权利”和“部分权利”之间作出选择
2) 转让地域范围:根据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地域范围,选择相应范围
3) 转让合同生效日期:根据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