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都江堰市沿江小学老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 行)为贯彻落实《都江堰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都教发[2024]149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加强老师队伍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的科学进展为目的,以提高老师队伍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规律和老师进展规律、体系完善的老师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广阔老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激励先进,促进进展的原则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成立沿江小学老师绩效考核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程源雷委员会成员:李志强、魏岷江、黄卫忠、马德庆、季学英、韦会如下设:监督审查小组:组长:李志强成员:季学英、韦会如、马垒、张学、黄丽霞老师绩效考核小组:组长:程源雷 副组长:黄卫忠成员:李志强、魏岷江、马德庆、杨照武、张立、高鸿飞、张红勇、韦会如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农村学校老师补贴两部分
岗位津贴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90%农村学校老师补贴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10%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按月发放,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校长奖励性绩效、副校级及中层干部奖励性绩效、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1、校长、书记、副校级及中层干部(含工会主席)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市上有关文件执行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是全校老师参加德育管理的奖励性补贴
学校根据市上划拔的班主任津贴总量,根据《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案》、《全员育人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按考核结果进行再分配
其中 50%按月考核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