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作收单协议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乙方合作编号(由甲方为乙方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北京随行付银行卡收单业务之特约商户拓展、商户服务进行合作
具体协议如下: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银行卡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及会生活营销行为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和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及会生活营销事宜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
第二条 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委托,和甲方共同为北京随行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代办银行卡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及会生活营销业务,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二、合作范围第四条 甲方授权乙方的地域范围及商户类型由甲方法律规范指定:地域范围: 第五条 合作的业务范围: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及会生活营销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约定地域范围和商户类型拓展业务,不得将其授权的业务再授权第三方,否则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佣金,并可以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第七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所拓展的所有商户须以本协议中约定的名称及编号名义进件,此编号为甲乙双方唯一指定编号;三、合作期限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期满三十日前,甲方或乙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则合作协议自动延续一个合作期限
但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在双方约定解除或单方依协议规定的条件解除协议的情况下,自解除之日起,合作期限也于同日终止
四、 双方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