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 苏 省 物 价 局 文 件江 苏 省 建 设 厅 苏价服(2024))483 号 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物价局:为法律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 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 2005 年 1 月20 日起施行。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苏价工[1997]60 号、苏建定[1997]49 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 号)规定,结合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 、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诚信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纳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详见附表),价格浮动幅度不超过 30%。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