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建质[2024]254 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加强对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我们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1 总 则 1
1 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制定本导则
2 本导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3 本导则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 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 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20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
4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应严格遵循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和专项方案规定,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 方案管理 2
1 方案编制 2
1 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法律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
2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性文件、标准、法律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精品 word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