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 总 则1.1 【目的与依据】 为了推动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科学化、法律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法律规范,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郑州市总城市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编制、规划管理与各项建设活动。1.3 【实施要求】 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1.4 【适用原则】 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应以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为直接依据,尚无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或者城乡规划未明确有关内容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法律规范和本规定执行。1.5 【内容组成与效力】 本规定的附录是条文内容的组成部分,须一并遵守执行。1.6 【授权解释】 本规定施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定期组织本技术规定的修订工作。2 建筑规划设计2.1 【建设工程定义】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等建设工程。 2.2 【规划资质】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系指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2.3 【多方案比选】城市重点控制地区内 5000 平方米以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建设用地大于 5 公顷的成片开发地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建筑高度大于等于 100 米的超高层建筑单体设计方案,2 万平方米以上重要公共建筑的单体设计方案,一般应委托两个以上相关资质甲级的设计单位做出不少于三个方案,报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审定方案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3 建筑间距3.1 【一般要求】建筑间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防灾、消防、环保、国家安全、管线敷设、建筑保护、建筑节能、视觉卫生以及空间环境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3.2 【日照标准】住宅建筑间距应符合不低于大寒日日照 2 小时的标准要求,其中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 小时的标准要求。新建建设项目对周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现状建筑日照影响,仅考虑与新建建设项目基地直接相邻现状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以下两种情况除外:(一)新建住宅由于建筑布局、建筑体型和建筑艺术处理的需要而造成的自身日照遮挡,局部不能满足日照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