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法的基本理论(小题) 二、法的概念、特征与本质 (一)概念 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特征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3.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是以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具有内容特定性。 5.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具有普遍性。 (三)法的本质 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①是统治阶级的基本意志, 而非全部意志。 ②是统治阶级整体的意志,而非统治阶级中个人或部分(阶层或集团)的意志。 三、法的作用 (一)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2.教育作用 3.评价作用 4.预测作用 5.强制作用 (二)社会作用 1.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四、经济法或法的渊源(形式渊源,效力来源)--选择题 1.宪法(其制定和修改权都归于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执行) (是其他法的立法依据和基础)(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基本法律)(其效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 3.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和修改) (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 4.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 5.自治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利机关) 6.行政规章(由有关行政机关制定的)(分为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7.国际条约(我国签订或加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缔结的,确定其 相互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 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小题)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概念的早期使用 1.首次使用:1755年,摩莱里,《自然法典》 4.1979年,经济法一词出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文件中 小结:经济法形成的历史非常短暂和相应的国家经济密切相关 (放任自由——国家过渡管制——两手并用)(市场————国家——————市场、国家) (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市场主体组织管理关系(市场准入)2.宏观经济调控关系(长远利益、公共利益)) 3.市场运行规制关系(规范交易行为)4.社会分配调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