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第二条长期待摊费用指企业已经支出, 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 ( 不含四年 )的各项费用, 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 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第二章无形资产的计价第三条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 1 、购入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 2 、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3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 5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分别以下情况确定: 6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 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 7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 跃市场的,应参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 8、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 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第四条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第三章无形资产的摊销第五条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第六条在我国有关法律、规章中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 限;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 限;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