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9协议编号:景区电子门票智能管理系统代理推广协议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2/ 9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对甲方产品在授权地区进行推广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推广转售甲方生产的景区电子门票智能管理系统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授权推广产品景区电子门票智能管理系统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具体产品范畴见附录一)
( 二)授权区域仅限于(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 三)授权性质代理
( 四)协议有效期协议有效期为年,从 20 年月日到 20 年月日止
( 五)关于授权内容的说明:1
授权性质具有排他性:甲方保留自行从事商务活动的权利,即甲方有权在乙方区域内从事推广、销售活动,但应将相关商务活动情况提前以书面说明告知乙方
乙方应利用自身的市场关系和市场活动能力协助甲方共同完成项目3/ 9的进展,直至推广成功,乙方应获得相应的项目利润
上述的甲方在乙方的授权区域内从事推广、销售活动的项目利润分配方式双方应共同协商具体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安排,同时根据每个项目提前签订项目利润分配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部分
同时甲方不得私自跟进乙方已报备的销售线索
授权区域外,甲方已指定代理商的地区,乙方不得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活动;甲方尚未指定代理商的地区,乙方须先向甲方申请代理授权,经甲方授权后方可开展商务活动
( 六)推广区域乙方可在指定的区域内开拓销售渠道,但乙方授权下级推广企业开展上述业务前,须向甲方报备,同时甲方不得私自跟进已报备的授权推广企业
( 七)项目合同签订模式由产品提供方(北京易生衡信科技有限公司)与景区直接签订购销或相关合作协议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为了便于乙方拓展市场,增加甲方产品在所授权推广区域的市场份额,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推广价格的稳定,在推广价格需变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