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与技术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委托方(甲方): 徐州北方诚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 江苏金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保方(丙方): 金安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2年 10 月 15 日签订的《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与技术服务合同》( 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1,甲方和乙方于 2012 年 10 月 15 日共同签署了 《智慧金融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与技术服务合同》 ;2,基于项目已成功完成,所有项目已通过甲方验收,甲方对乙方在履行原合同条款与义务中无任何异议;3,原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260 万元人民币款项,由于甲方资金困难,至今尚未支付
据此,甲方获得乙方谅解,免于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以及逾期利息,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中款项支付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2 / 4一、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的合同款项金额为:260 万(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整)
甲方进一步承诺分8 期,按季度支付给乙方,每期支付 32
5 万元(大写:叁拾贰万伍仟元整) ,具体付款日期如下:付款日期付款金额备注2013 年 3 月 30 日前32
5 万元2013 年 6 月 30 日前32
5 万元2013 年 12 月 30 日前32
5 万元2014 年 3 月 30 日前32
5 万元2014 年 6 月 30 日前32
5 万元2014 年 9 月 30 日前32
5 万元2014 年 12 月 30 日前32
5 万元2015 年 3 月 30 日前32
5 万元二、甲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日支付应付费用为: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
三、为保证甲方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丙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责任的保证义务
四、本协议项下丙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乙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